唐朝大理寺建筑结构,唐朝大理寺建筑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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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唐朝大理寺建筑结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唐朝大理建筑结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唐代大理寺相当于现在的什么机构?
  2. 大理寺什么时候建立?

唐代大理寺相当于现在的什么机构?

与唐代的大理寺相当的是现在的宗教机构。大理寺在古代中起着重要作用,是国家和皇室的宗教、文化社会中心。它不仅是皇室的宗教中心,而且也被用于教育、文学和礼仪活动。现今,它仍是一个重要的宗教机构,向社会提供传统价值观和文化知识。

大理寺什么时候建立?

大理寺为明朝的执法机关。洪武十四年(1381年),明***设立大理寺,命当时著名儒 生李仕鲁为首任大理寺卿,正五品。洪武十九年( 1386年)设审刑司,共平庶狱。凡是大理 寺所审理的刑狱案件,审刑司都要再详议一遍。

唐朝大理寺建筑结构,唐朝大理寺建筑结构图-第1张图片-筑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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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大理寺的权力,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改大理寺卿为正三品。

西周时期的司寇。周天子是最高裁判者。中央设大司寇,负责实施法律法令,辅佐周王行使司法权。大司寇下设小司寇,辅佐大司寇审理具体案件。大、小司寇下设专门的司法属吏。此外,基层设有士师、乡士、遂士等负责处理具体司法事宜。秦汉时期以廷尉为最高司法之官,汉景帝、汉哀帝、东汉末汉献帝曾将廷尉改作大理,后又改回。

  大理寺是北齐时正式设立的。置判寺一人,又加少卿一人,其掌职是审核刑狱案件,作为国家最高司法机构,南朝梁武帝第四次改为大理,均仍复旧。

唐朝大理寺建筑结构,唐朝大理寺建筑结构图-第2张图片-筑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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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隋唐时沿用此制,从隋朝开始大理寺,刑部,御史台是皇帝之下三大司法机构。唐朝时大理寺职权:行使中央司法审判权,审理中央百官与京师徒刑以上案件;凡属徒流案件的判决,须送刑部复核;***案件须奏请皇帝批准;同时对刑部移送的***与疑难案件具有重审权。

  宋分左右寺,左寺复审各地方的奏劾和疑狱大罪,右寺审理京师百官的刑狱。宋朝时大理寺职权:北宋前期降为慎刑机关,负责地方上奏案件,内部无刑狱设施,不管***的审讯事宜;神宗时始设大理寺狱掌管京师诸司刑事案件的审判。

  明朝大理寺职权:掌复核拨正,发现有“情词不明或失出入者”,驳回刑部改判。并再行复核,如此三改不当者,奏请皇帝裁决。清朝承明制,大理寺主要职责复核***案件,***冤狱,同时参加秋审,热审等会审,如发现刑部定罪量刑有误,可提出封驳。

唐朝大理寺建筑结构,唐朝大理寺建筑结构图-第3张图片-筑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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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清以前,大理寺权较重;明清以后,大理寺虽仍为“三法司”之一,但主要权力逐渐转向刑部。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六月,大理寺丞周志清提升为卿,又说“大理之卿,即古之廷尉,历代任斯职者,独汉称张释之、于定国,唐称戴胄。”明、清由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会审,称三法司。决狱之权三在刑部,但大理寺不同意时,可上奏圣裁。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一度并入刑部,旋复旧。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为大理院。明清时期各中央司法机构的职能与隋唐时期相反,刑部负责审判,大理寺负责复核。大理寺于清朝改称为大理院,起名沿用至民国。民国中期,易名为最高***,而大理院目前是泰国最高***的名称。

大理寺是古代重要的一个官署名,专门负责刑狱案件的审理,它相当于现在的最高人民***,是全国最高的法律机构。秦汉时期,是由廷尉专门负责案件审核,那时候的刑罚主要以商鞅变法时期修订的法律为主,后随社会发展,法律也有所改变。

大理寺,在我国,早在秦汉时期就已经有了。那个时候,被称之为廷尉。审核各地刑狱重案。汉景帝、汉哀帝、东汉末汉献帝、南朝梁武帝四次改为大理,均仍复旧。

北齐的时候,廷尉正式改名为大理寺。而隋朝唐朝也都沿用这一称呼,都把廷尉称之为大理寺。大理寺中上班的人按级别被称之为:大理寺卿,大理寺少卿,大理寺丞,寺正。大理寺所断之案,须报刑部审批。

凡遇重大案件,唐制由大理寺卿与刑部尚书、侍郎会同御史中丞会审,称三司使。明、清由大理寺、刑部、都察院会审,称三法司。决狱之权三在刑部,但大理寺不同意时,可上奏圣裁。大理寺卿官秩,隋初为正三品,炀帝改从三品,唐同。

在唐时有所规定,大理寺寺丞分管中央各部门有地方各州的司法案件的复审。每位寺丞复审完毕的案件,要会同其他五位寺丞一同署名(画押)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寺丞若有不同意见,也要在画押才具有法律效应。由此可以看出,在我国古代,我国的刑法法律已经很健全了。大理寺已经具备最高人民***的职能,对案子都可以进行复审合议。已经相当成熟,相当完善了。

明、清均正三品。可参与朝廷大政会议。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一度并入刑部,旋复旧。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为大理院。明清时期各中央司法机构的职能与隋唐时期相反,刑部负责审判,大理寺负责复核。

明清时期各中央司法机构的职能与隋唐时期相反,刑部负责审判,大理寺负责复核。大理寺于清朝改称为大理院,这个名字一直沿用到民国。民国中期,受西方文化影响更名为最高***,一直到现在,依旧沿用最高***这个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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