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材料供应合同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建筑材料供应合同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入职新单位(国企)需要我提供离职证明和原单位劳动合同,但是我没有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者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为其办理离职手续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龄十年,单位一直没签劳动合同、没交社保,现在要签劳动合同和买社保,该怎么办?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如果你在原工作单位已经工作了十年,并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社保,那么现在开始才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那么这种情况就果断的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因为享受社保是你的权利和义务。
那么之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保,实际上如果你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手段来解决这个争议。那么这样一来的话,因为你是弱势群体,也就是说你如果去告诉她单位的话,很有可能会造成你失业,所以说如果你不在乎之前十年的一个工龄,并且十年十年的社保也不想再去追究的话,那么就不要去通过劳动仲裁的手段去解决这个争议了,因为今后已经给你建立社保账户了,所以说按照正常的缴费,给你缴纳就可以。
那么既然要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对你本人来说还是比较有意义的事情。首先你如果之前没有参保过社保,或者是之前参保过社保,中途出现了很多年的中断缴费年限。那么这个缴费年限是可以要求所在单位来进行补交的,如果说你之前没有建立过社保,那么这个缴费就不能够进行补缴,只能从现在开始往后缴纳你的社保。只要你在退休之前达到累计交费15周年以上,就可以正常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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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10年未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如用人单位拒缴,劳动者可报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主张自己合法权益;10年一直未签劳动合同,需分下列情形:一是从法律角度考虑,劳动者可主张按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偿,以此为由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二是从人文情怀角度考虑,企业一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善意过错,并一直善待和保护劳动者,且一直维持和谐的劳动关系,并未找莫须有的理由解除劳动者的关系,建议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补缴社保即可并补签劳动合同(法律上是不允许的)。三是入职时已签订劳动合同,但中途未续签,且与劳动者一直保持劳动关系,此种情况可以补签。四是如企业对劳动者苛刻,平时故意克扣劳动者工资且劳动关系十分恶劣,劳动可以此为由,举证用人单位十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和缴社保,向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要求主张赔偿。
不知道提问者咨询这个问题的用意是什么,是不想缴纳社保,还是想咨询之前的社保单位,应不应该为个人补缴呢?
如果是想咨询,个人在单位工作,但未及时为个人办理社保,现在能不能补缴的问题,那么,按照法律规定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向社保机构申请社保缴纳手续。
个人现在在单位工作了十年,十年之久,单位都没有为个人缴纳社保,而个人似乎也没有关心过社保相关的问题。那么我们现在要求单位为我们不叫社保,那么首先要与单位协商,不交之前的社保,那么如果单位不为我们就不交的话,我们只能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单位不给我们补缴的话,那么我们这份工作有可能就会丢失。
本来一件挺好的事,单位给个人缴纳社保的好事儿,却变成了最后个人以离职的结果收场。那么这样的,个人就好考虑一下这个前因后果到底值不得值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材料供应合同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材料供应合同协议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