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材料票是否需要备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建筑材料票是否需要备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建筑企业发票开具备注栏上要注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时,应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第七条规定,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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