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材料购销盈利模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建筑材料购销盈利模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建筑施工企业销售收入是怎么计算的?
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每月根据项目部确认的产值(工程量)或工程部审核的产值(工程量)确认收入,年底根据甲方、监理公司确认的数额确认年度收入,并对年度其他月份进行适当调整。产值确认后,根据合同毛利率等确认合同毛利,记入“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主营业务收入”“与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的差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在承包经营方式下,应确认的合同毛利应包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结算管理费和内部借款利息。即:
合同毛利=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结算管理费。
1.每月根据项目部确认的产值(工程量)或工程部审核的产值(工程量)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本年利润
贷:公司内部往来——上缴款
公司内部往来——综合费
建筑施工企业销售收入发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也就是根据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2、完工后,按合同总收入确定收入 按实际总成本确认主营业务成本 最后一期确认收入是:合同总收入-已确认的累计收入 最后一期确认成本是:实际总成本-已确认的累计成本
建筑工程购买的材料应该入哪个科目,怎样做分录?
建筑工程购买的材料应该入工程物资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价值,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专用材料”、“专用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明细核算。 工程物资发生减值准备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建筑材料混凝土销售税率是多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征收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599号)规定,对于沥青混凝土等其他商品混凝土,应统一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如果以水泥产品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不包括以沥青等其他材料制成的混凝土,则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37号)规定,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商品混凝土,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自2000年1月1日起按照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材料购销盈利模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材料购销盈利模式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