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材料检测试验委托须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建筑材料检测试验委托须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施工工地委托检测流程?
1、由所在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根据需要检测的项目,确定符合标准的试验检测机构;
2、施工单位应与该检测单位相关细节充分沟通,例如:送检原材料及半成品数量、规格等信息,如为现场实体检测,则需就试验检测准备工作加以明确;
3、送样、支付检测费;
4、完成检测工作、交付试验报告。
建筑材料复试的取样原则有哪些?
建筑材料复试的取样原则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同一生产批次的进场材料应根据相应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规范要求的代表数量确定取样批次,抽取样品进行复试,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应逐步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次数的30%,试验总次数在10次以下的不得少于2次。
(3)每项工程的取样和送检见证人,由该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授权,委派在本工程现场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1~2名担任。
见证人应具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见证人及送检单位对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4)试验室在接受委托试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上要设置见证人签名栏。
委托单必须与同一委托试验的其他原始资料一并由试验室存档。
试验检测单位由谁委托?
试验检测单位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质量检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建设单位是委托工程质量检测的主体,施工招标不应包含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内容,且检测费用不应纳入投标总价。
工程质量检测应当执行费用单列、专款专用制度,保证检测业务委托程序合法,保障检测费用及时足额到位。
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工程概算、预算时,应当明确工程质量检测专项费用,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建设单位为委托工程质量检测的主体。
试验检测单位可以接受任何单位的委托,例如施工单位委托试验检测单位进行他们自己做不了的试验任务,监理单位,业主单位也可以委托试验检测单位对施工单位施工的工程进行监督性检测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试样送检管理规定有哪些?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试样送检管理规定:
1、现场试验人员应根据施工需要及有关标准的规定,将标识后的试样及时送至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试验。
2、现场试验人员应正确填写委托单,有特殊要求时应注明。
3、办理委托后,现场试验人员应将检测单位给定的委托编号在试样台帐上登记。
4、现场试验人员应及时获取检测试验报告,核查报告内容。当检测试验结果为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报告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及有关单位的相关人员。
5、检测试验报告的编号和检测试验结果应在试样台帐上登记。
6、现场试验人员应将登记后的检测试验报告移交有关人员。
7、对检测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报告严禁抽撤、替换或修改。
8、检测试验报告中的送检信息需要修改时,应由现场试验人员提出申请,写明原因,并经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涉及见证检测报告送检信息修改时,尚应经见证人员同意并签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材料检测试验委托须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材料检测试验委托须知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