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营改增实际运用,营改增建筑材料税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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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材料营改增实际运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建筑材料营改增实际运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营改增后,建筑材料涨价10% 开票难 “包工头”该如何应对?
  2. 营改增之后,为什么建筑劳务走“清包工合同”最为合算?
  3. 建筑业营改增,建筑企业对增值税发票进行怎样的收集管理才能保证税负最低?

营改增后,建筑材料涨价10% 开票难 “包工头”该如何应对?

建筑行业营改增本身不符合现阶段中国国情,建筑材料品种繁多,大到钢材水泥,小到钉子胶带,各种材料用量相差悬殊,要根据工程进度和资金情况多次***购,每种材料都开增值税发票非常困难。并且很多沙石料供应商就是普通农民买个运输车供货,根本不能提供***。而现在的实事就是,几乎所有的建筑企业都通过购买***来解决,而税务部门要求钱账相符就必须从开票单位打款走账,我打过去钱,开了***扣下税点你再给我打回来,产生很多经济***隐患,并且有的建筑企业为解决这个问题注册成立多家皮包公司专门用来开***。总之增值税政策对现阶段中国建筑市场是不适用的,造成几乎全体建筑企业******购真开票的事实,增加了人力成本,增加了企业负担。

营改增之后,为什么建筑劳务走“清包工合同”最为合算?

营改增后,建筑劳务***用清包工合同方式是否真的最为划算,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并进行相关的分析和判断。

建筑材料营改增实际运用,营改增建筑材料税率是多少-第1张图片-筑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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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购建筑工程所需要的材料或只***购***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清包工的计税方法,适用的是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和缴纳增值税,这也是认为清包工合同最为划算的原因之一。

其计算公式为,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税)*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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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站在企业整体经营的角度来讲,建筑服务的清包工合同模式未必是最优方案

1、建筑服务的清包工合同方式的好处是,在增值税的缴纳上适用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相对较低,增值税税额确实降低了,还没有了缺少增值税进项税***的烦恼。

,某建筑劳务企业年实现营业收入100万元,如果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适用的税率为3%,则增值税=100万元/(1+3%)*3%=2.9万元;而如果按一般计税法计税,适用的税率为9%,则增值税=100万元/(1+9%)*9%=8.2万元(没有考虑进项税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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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不合算要看具体项目,不能一概而论!

税收政策是相对固定的,而企业的经营是千变万化,因此,税收策划没有固定模式,必须根据具体项目具体分析,有些项目“清包工”合算,有时候公司刚刚购入了大型设备、不动产,有大量的留底抵扣,一般计税还没有增值税税负,“清包工合同最为合算”也就站不住脚了。

如A项目的进项增值税比较多,预计与销项持平,那当然是一般征收税负轻;相反,B项目进项税额很少,甚至几乎没有,自然就是选择“清包”税负轻了。

在实务中,作为乙方的建筑企业处于弱势,选择简易计算还是一般计税往往都不是自己能决定的,在签订合同时甲方把开9%的工程服务***写在合同里,建筑企业只有在下游方面动点脑筋,想方设法多拿抵扣***。

这个不一定。建筑服务走清包工只是可以申请简易征收就是按照3%的征收率进行征收,进项不可以抵扣。以100万为例(不含税销售额)缴纳3万的增值税。这也是国家出于建筑业取得进项***较少,对建筑业的优惠政策。但实际上如果能够取得进项***,一般征收是非常划算。建筑业税率11%,而材料的进项是17%,存在差额。因此如果能取得正规进项一般征收反而合算。

所谓划算是针对增值税而言的,从利润的角度考虑肯定不划算。

一、为什么说从增值税的角度看划算。

根据营改增相关文件规定,对于清包工工程,增值税可以实行简易计税,征收率为3%。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取得进项***用来抵扣,操作起来相对简单且税负不高。因此,不少人认为很划算。

例:某公司承包的清包工工程实行简易计税,本期实现收入100万元,则:

当期应交增值税=1,000,000.00÷(1+3%)×3%=29,126.21(元)

看到没有,如果交营业税,还需要3万元,现在交增值税,实行简易征收,只需要2.91万元,因此,不少人感觉和一般计税项目9%的增值税率相比,税负很低,很划算。

二、为什么说从利润的角度看不划算。

其实这个不用多说,干工程的都明白,清包工工程,乙方只是提供部分***材料及人工,主要甲方直接甲方供应。作为乙方,没有材料差价可赚了,你说还划算吗?所以,从利润的角度看,肯定是不划算的。

天上不会掉馅饼,之所以可以***取简易计税,就是考虑到在清包工的方式下,乙方没有多少进项***,进项***都被甲方拿去抵扣了,乙方的利润其实也不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实行一般计税,让乙方按9%的税率缴纳增值税,那乙方岂不是亏死了。

因此,建筑劳务走清包工合同,对这个问题要辩证地看。

建筑业营改增,建筑企业对增值税***进行怎样的收集管理才能保证税负最低?

最主要的问题 是大家都习惯了以前的一些做法还在继续这样做 就是大量的材料都是供应商垫付的资金 大部分供应商都是个人不是公司 在工程前期不重视供应商的选择是造成亏损的主要原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材料营改增实际运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材料营改增实际运用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包工 增值税 计税